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臺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分院設下列部、科、室:一、內科部,分八科辦事。
二、外科部,分五科辦事。
三、護理部。
四、婦產科。
五、小兒科。
六、精神科。
七、放射線科。
八、麻醉科。
九、牙科。
十、眼科。
十一、耳鼻喉科。
十二、急診醫學科。
十三、病理檢驗科。
十四、復健科。
十五、傳統醫學科。
十六、藥劑科。
十七、營養科。
十八、醫務企管室。
十九、社會工作室。
二十、職業安全衛生室。
二十一、秘書室。
二十二、人事室。
二十三、政風室。
二十四、主計室。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