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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勞務中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主任綜理中心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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