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財務報表之內容如下:一、資產負債表(格式如附表一)。二、收支營運表(格式如附表二)。三、淨值變動表(格式如附表三)。四、現金流量表(格式如附表四)。前項各款報表應予必要之附註,並視為財務報表之一部分。財務報表及附註,除新設立或本會另有規定者外,應採兩期對照方式編製,並應由財團法人之董事長、執行長或該等職務之人及主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