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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退除役官兵福利服務業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財團法人會計制度應報本會備查,修正時亦同。
前項報請備查之期限為法院完成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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