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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處設各組、室,掌理下列事項:一、企劃組:森林資源運用及經營計畫等綜合事項。
二、生產組:育林、生產計畫及產品供銷等事項。
三、育樂組:森林遊樂事業規劃、推廣、維護及經營管理等事項。
四、勞工安全衛生組: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劃及職業災害處理等事項。
五、行政室:文書、印信、出納、庶務、財產及不屬其他各組、室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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