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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榮譽國民之家組織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條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安置身心障礙與年長之退除役官兵就養,特設榮譽國民之家,其名稱冠以所在地地區為原則,為四級機構,並受本會指揮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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