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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海洋環境污染清除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造成海洋環境污染之污染物有嚴重影響海域水質者;應以污染物之回收為優先,並儘速採取污染源控制、污染物之圍堵,以防止污染擴散,使用之方式及工具應防止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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