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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海洋基本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政府應本尊重歷史、主權、主權權利、管轄權之原則,在和平、互惠與確保我國海洋權益之基礎上,積極參與海洋事務有關之區域與國際合作,共同維護、開發及永續分享海洋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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