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條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一、後勤、通資訊、資通安全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二、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三、議事、出納、財物、採購及其他事務之管理。四、國會聯絡與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研擬及執行。五、公產、公物及建築之管理。六、不屬其他各科、室及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