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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本署設政風處,置處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依法辦理政風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法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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