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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各地區巡防局組織通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第六條至第九條所定列有官等、職等之文職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前項人員,得就官階相當之警察人員及中華民國八十九年隨業務移撥之關務人員派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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