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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金融科技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派員辦理實地訪查,申請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申請人應配合主管機關實地訪查之需要,據實提報相關資料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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