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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評議委員資格條件聘任解任及評議程序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消費者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評議申請案件經申請人填具申請書申請撤回者,評議委員會應即終結評議程序,並通知申請人及金融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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