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法第十六條第二項及第二十三條所稱停駛中車輛,指經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停駛登記,並將號牌及行車執照繳存之車輛。
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二款所稱報廢,指經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