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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27條

本保險之給付項目如下:一、傷害醫療費用給付。
二、殘廢給付。
三、死亡給付。
前項給付項目之等級、金額及審核等事項之標準,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交通主管機關視社會及經濟實際情況定之。
前項標準修正時,於修正生效日後發生之汽車交通事故,保險人應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保險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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