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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被保險汽車所有權移轉時,應先辦理本保險契約之訂立或變更手續,惟停駛中車輛辦理過戶不在此限;未辦理前,公路監理機關不得辦理過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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