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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外國保險業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盈餘之匯出,於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帳列盈餘併入該外國保險業在我國分公司盈餘,向金管會申報後始得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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