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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27條

安定基金內部組織人事、經費、業務等重要事項,安定基金捐助章程或本辦法未規定者,由董事會另訂之,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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