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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保險公司之設立,發起人應於申請設立許可時,按最低實收資本額繳足至少百分之二十之股款,並依第七條第一項規定專戶存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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