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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保險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40條

原保險契約之被保險人,對於再保險人無賠償請求權。
但原保險契約及再保險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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