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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保險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145條

保險業於營業年度屆滿時,應分別保險種類,計算其應提存之各種準備金,記載於特設之帳簿。
前項所稱各種準備金之提存比率、計算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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