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條保險代理合約之內容,至少應包括下列項目:一、雙方當事人名稱。二、代理期限。三、代理權限範圍。四、佣酬支付標準。五、佣酬支付方式。六、法令遵循。七、禁止行為。八、防範利益衝突。九、違約責任。十、爭議處理。十一、合約終止。十二、往來金融機構帳戶。十三、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