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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個人執業代理人停止執行業務,應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並繳銷執業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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