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金融保險業募集設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財務概況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一、期後事項:自會計師出具查核報告書後,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此段期間若有足以影響財務狀況等之重大期後事項發生時,應予適當揭露,並說明其影響。
二、其他。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