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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外國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27條

外國保險業得經主管機關核准,移轉全部或部分在中華民國所訂立之保險契約予其他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
外國保險業移轉在中華民國之全部保險契約時,視為停止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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