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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信用風險加權風險性資產總額、市場風險及作業風險所需資本之計算,應依計算方法說明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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