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銀行淨穩定資金比率實施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標準所稱淨穩定資金比率,係指可用穩定資金除以應有穩定資金。
淨穩定資金比率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洽商中央銀行同意後定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