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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管理外匯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中華民國境內本國人及外國人,除第七條規定應存入或結售之外匯外,得持有外匯,並得存於中央銀行或其指定銀行。
其為外國貨幣存款者,仍得提取持有;其存款辦法,由財政部會同中央銀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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