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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電子支付機構清償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基金之收入來源如下:一、電子支付機構依前條規定提撥之金額。
二、孳息收入。
三、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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