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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電子支付機構依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七項規定所補足之款項,應存入管理帳戶。
電子支付機構依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項各款規定運用儲值款項完結時,應將原運用儲值款項扣除前項所補足款項之餘額,存入管理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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