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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電子支付機構應將每日記錄於使用者電子支付帳戶之儲值款項,於次一銀行營業日內全額存入管理帳戶。
電子支付機構依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將支付款項交付信託,經與管理銀行約定應儲存於管理帳戶及合作帳戶之儲值款項比例,得不適用前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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