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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過渡銀行設立及業務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理事會為前條第一款至第六款決議,應報經存保公司核准。
理事會會議紀錄應於會後十五日內送交存保公司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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