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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票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票券金融公司負責人升任或本規則修正發布後充任者,應具備本規則所定資格條件,其不具備而充任者,應予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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