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票券金融管理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68條

第六十四條至第六十七條所定罰鍰之受罰人受罰後,對應負責之人得予求償。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