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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票券金融公司轉投資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票券金融公司因合併,不符合第五條及第六條規定者,經主管機關核准,得維持原投資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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