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條票券金融公司申請裁撤分公司,應檢具下列書件,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裁撤分公司申請書(格式如附表四)。二、董事會會議紀錄。三、裁撤計畫書前項第三款所稱裁撤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裁撤之主要理由及對公司之影響。二、對原有客戶權利義務之處理或其他替代服務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