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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本辦法除第十條第一項、第十一條及前條條文自發布日後六個月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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