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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外幣出入國境申報登記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以下簡稱旅客)攜帶外幣出入國境申報登記之範圍、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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