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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信託業運用信託財產,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及結構型商品交易之種類、限額、管理及其他應遵循事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同業公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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