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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非社員交易限額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信用合作社對非社員授信總餘額不得超過其所收非社員存款總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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