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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事監事經理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及選聘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31條

理事、監事之選舉,在同一選票上對同一候選人圈選二次以上,其連記人數未超過規定連記名額者,以一票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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