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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事監事經理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及選聘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信用合作社各項選任人員任期屆滿三個月前,應由理事會決議籌辦選務工作與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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