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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法準用銀行法第三十三條授權規定事項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以公債、國庫券、中央銀行儲蓄券、中央銀行可轉讓定期存單或本社存款為擔保品之授信,得不計入本辦法所稱授信限額及授信總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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