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年報編製內容應記載事項如下:一、致社員報告書。二、信用合作社概況:包括信用合作社簡介、信用合作社組織、社股及股息。三、營運概況。四、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五、財務概況。六、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管理事項。七、內部管理運作情形。八、特別記載事項。信用合作社經主管機關依法接管者,應就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重要財務業務概況編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