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條內部管理運作情形,應記載下列事項:(附表十五)一、遵守法令及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形。二、保障社員權益之措施。三、理事會執行職務之情形。(附表十六)四、監事及監事會監督業務之執行情形。(附表十七)五、功能性委員會之設置與運作情形。六、員工及消費者保護之相關措施。七、資訊透明度之揭露。八、履行社會責任情形。(附表十八)九、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附表十九)十、其他足以增進對信用合作社內部管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