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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49條

發卡機構不得要求附卡持卡人就正卡持卡人使用正卡所生應付帳款負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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