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條前條第一項第九款所稱業務章則,包括下列項目:一、組織結構及部門職掌。二、人員配置、管理及培訓。三、內部控制制度(包括業務管理及會計制度)。四、內部稽核制度。五、作業手冊(含括跨行業務參加規約、處理規則、參加單位作業手冊、概要設計規格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