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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66條

股東得以書面請求監察人為特殊目的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
監察人自有前項之請求三十日內不提起訴訟時,股東得為公司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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