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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受益證券之受讓人,依該受益證券所表彰受益權之本金持分數,承受特殊目的信託契約委託人之權利及義務。
但特殊目的信託契約就委託人之義務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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