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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符合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條第四款之子公司,如經證明無實質控制力,並擬妥具體調整計劃者,得經本會專案核准,免編入財務報告,並附註揭露此一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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